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未来中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擘画了总纲领、开启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航程。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致力于探索一条与西方不一样的、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代化道路。“经国序民”必先“正其制度”。其中“制度”是关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77次提到“制度”一词,只有“制度”才能“经国序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决定》指出,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地完成。《决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即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势。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走完了很多国家需要几百年才能走完的路,走向了世界舞台的中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70年砥砺奋进,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无论是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还是在世界历史上,这都是一部感天动地的奋斗史诗”。《决定》指出,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正是因为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决定》从十三个方面进行了概括,这些制度优势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四梁八柱、纲维有序,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制度”好不好,关键看疗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统筹谋划,注重解决制度中的深层次障碍,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体制改革,有效解决了一批结构性矛盾,克服制度上的梗阻和堵点难点,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即“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为下一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起了“四梁八柱”,擘画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路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这十三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领导是关键,是产生持续前进动力的火车头、发动机,更是中国制度的活力所在。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不能实现现代化,能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党,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总之,十九届四中全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党的领导、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等各方面,架起了四梁八柱,使得下一步工作方向明确、纲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