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四川省教育厅认定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心2024年度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对于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川滇,深度挖掘永续传承川滇民族文化,推动中华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
二、申报范围
中心项目申报面向四川省内外各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党委、政府机关和企业从事相关研究人员。
三、申报具体要求
(一)申报中心2024年项目须依据川滇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指南,课题指南、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意识形态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三年内不予申报。
(三)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科研能力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所申报项目应充分反映川滇民族文化研究领域前沿问题,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研究;项目研究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具备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五)中心支持承接地方政府、企业各类项目,并积极开展国际科研合作,接受自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
(六)本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截止(以邮寄邮戳为准),申请人应于截至日期前把申请书、意识形态承诺书纸质文档(须A4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中心,并将申请书、活页、意识形态承诺书电子文档(以“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dmzwh0812@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七)项目立项后,申请书内容及项目研究成果承诺即为项目结项评价主要依据,不再另行签署项目任务书。
四、资助类别
本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
1.结项须提交不少于1万字项目研究报告。同时,须另选专著或论文形式之一结项。专著须公开出版,论文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结题成果均为第一作者署名。
2.项目需在1-2年内完成。
(二)一般项目
1.结项可以以研究报告、专著或论文形式之一结项。以研究报告结项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以专著结项的,专著须公开出版;以论文结项的,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结题成果均为第一作者署名。
2.项目需在1年内完成。
五、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或上报时,须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川滇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资助”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攀枝花学院凌云楼501室
邮编:617000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3430,15881250926
电子邮箱:cdmzwh0812@163.com